問題詳情

6.關於刑法第231條引誘容留媒介性交猥褻罪(以下簡稱本罪),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本罪所稱之以營利,依實務之見解,係指行為人主觀而言
(B)本罪所稱之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依立法理由,係指性交易而言
(C)本罪所稱之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依實務見解,性質上係屬主觀構成要件要素
(D)本罪之犯罪行為型態,依實務見解,係屬集合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9091
統計:A(8),B(1),C(4),D(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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