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            罰鍰
(A)3,000元
(B)3,600元
(C)6,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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