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受理前項洽辦後,應於
(A)17 個工作日
(B)7 個工作日
(C)2 8 個工作日
(D)21 個工作日 內完成洽辦事宜;其他未參與洽辦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不得對洽辦結果提出異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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