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甲乙為夫妻,二人採法定財產制,離婚時,甲婚前財產新臺幣 100 萬元,婚後財產新臺幣 100 萬元,婚後債務新臺幣 50 萬元;乙無婚前財產,婚後財產新臺幣 100 萬元:其中包含車禍受賠償之精神慰撫金新臺幣 10萬元及受贈與之新臺幣 10 萬元。有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可向甲請求新臺幣 50 萬元
(B)乙可向甲請求新臺幣 20 萬元
(C) 甲可向乙請求新臺幣 15 萬元
(D)甲可向乙請求新臺幣 25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9046
統計:A(380),B(281),C(2998),D(89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關於試題:33 以下何者為可移轉之義務? 、刑法第30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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