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著作權法允許公司可以契約約定員工「非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應屬於公司所有
(B)某甲擔任著作人之助手,僅協助電腦打字及資料整理,故不算是著作權法所稱的著作人
(C)若僱主與受僱人(員工)無特別約定,則受僱人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屬於僱主
(D)員工下班後,在家為興趣從事創作,則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均屬於員工當事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
統計:A(16),B(4),C(3),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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