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關於偵辦性侵害案,對犯罪嫌疑人施以身體檢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警察對於拘提到案之犯罪嫌疑人,有相當理由認為唾液得作為犯罪之證據時,得採取其唾液
(B)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情形之必要,對於傳喚到案之犯罪嫌疑人,得違反其意思,予以照相
(C)鑑定人因鑑定之必要,得經檢察官之許可,採取犯罪嫌疑人之血液
(D)檢察事務官因蒐集證據之必要,對拘提到案之犯罪嫌疑人,得違反其意思,採取其指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4),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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