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乙公司依據商業會計法處理之民國 104 年度的稅後淨利為新臺幣(以下同)300 萬元(已經扣除該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民國 103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 10%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而以往累計至民國 103 年度之未分配盈餘為 2,000 萬元,其中包括:⑴民國 86 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為 700 萬元,⑵民國 87 年度以後到 98 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為 400 萬元,⑶民國 99 年度以後到 103 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為 900 萬元。民國 105 年 6 月 6 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除依法提列民國 104 年度之稅後淨利的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之外,並分配現金股利 800 萬元。該公司為合法避免未分配盈餘被加徵 10%之稅負,並指定分配之現金股利係優先分配自民國 104 年度之可分配盈餘,不足之部分則全部來自民國99 年度到 103 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假設該公司分配現金股利之基準日為民國 105 年 7 月 7 日,當天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 435 萬元。請列出計算式以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⑴民國 86 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為 700 萬元, ⑵民國 87 年度以後到 98 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為 400 萬元,
⑴乙公司民國 105 年 7 月 7 日的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9489
統計:A(25),B(21),C(27),D(34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兒遊戲發展階段、遊戲角色、幼兒人格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