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 下列何者可視為損失與利益發生的原因
(A)因持有資產或負債所產生者,如外幣匯率變動
(B)母公司收到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子公司現金股利
(C)因意外事故而發生者,如火災
(D)由與業主以外的單位所發生的片面移轉所產生者,如專利權訴訟敗訴。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