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教師被解聘需兼顧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請問下列何者屬於實質正義?
(A)解聘理由須為教師法第十四條之任一款
(B)須經學校教評會決議
(C)教評會必須由校長召集
(D)通知當事人時須以書面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8813
統計:A(4373),B(821),C(106),D(5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師會、教育會與教評會有何不同、教師法施行細則 、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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