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2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不得聽任修改。下列何者非具有此種本質之重要性?
(A)民主共和國原則
(B)國民主權原則
(C)保障人民權利
(D)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六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6359
統計:A(5),B(11),C(4),D(18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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