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甲意圖供行使之用,於桃園縣偽造大陸地區之人民幣而為警查獲。甲之上開行為,應如何處斷?
(A)成立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偽造貨幣罪
(B)成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偽造有價證券罪
(C)成立刑法第二百一十條偽造私文書罪
(D)成立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偽造特種文書罪
(E)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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