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欲以其配偶乙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但恐乙反對,遂在要保書上被保險人簽名處代替乙簽名,並約定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30 萬元。丙公司因保險金額不高,未予詳查而同意承保。一個月後,乙得知上情果然反對,甲向丙公司請求退還保險費,有無理由?
(A)無理由,夫妻間有保險利益,故甲得逕行投保
(B)無理由,因為小額保險無須被保險人同意
(C)有理由,因為乙之反對視同撤銷保險契約
(D)有理由,因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投保死亡保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始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6757
統計:A(2),B(0),C(4),D(2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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