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若甲於民國(下同)100年9月1日觸犯某罪刑,依法應被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於100年10月1日該法已修正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自同年10月15日起生效。請問當法院於100年10月30日審判甲案時,應該如何適用法律?
(A)基於新法優於舊法原則,應適用新法
(B)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應適用舊法
(C)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適用舊法
(D)基於自由心證原則,審判庭得自行決定欲適用之法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0217
統計:A(3907),B(631),C(130),D(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適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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