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⑷民國 72 年,美國蘋果電腦公司對妨害其著作權之臺灣被告提起自訴,該公司引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第 3 條第 2 項前段:「在締約此方之領土內依照依法組成之官廳所施行之有關法律規章所創設或組織之法人及團體,應認為締約該方之法人及團體,且無論在締約彼方領土內,有無常設機構、分事務所或代理處,概應在該領土內,承認其法律地位。」認為其不必經認許,就可以有法律地位及自訴能力。但是臺北地方法院民國 72 年的判決中,認為上述條約之條款不能為法院適用,因此駁回自訴。學者認為此一案例說明我國也會發生類似美國實踐上的自動履行與不自動履行條約的問題。請說明何謂自動履行條約(self-executingtreaties)?(7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94
統計:A(107),B(1606),C(3),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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