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發生車禍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於鑑定意見有異議,得於收受意見書之翌日起
(A)15 日
(B)30 日
(C)3個月
(D)6 個月 向該管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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