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6. 在本市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內,若於禁止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可裁罰金額為多少元?
(A)1500 元
(B)2000 元
(C)2500 元
(D)3000 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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