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 甲為乙貨運公司之司機,某日於送貨途中不慎撞傷丙,甲立即將丙送至醫院診治。越二年,丙訴請甲、乙連帶賠償其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提出消滅時效之抗辯
(B)縱甲未為時效抗辯,乙仍得援用甲之時效利益,拒絕給付
(C)丙得依民法第 28 條有關法人侵權責任之規定,請求甲、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丙得向乙請求懲罰性賠償金
(E)一旦甲對丙之損害為全部賠償,乙亦同免除其對丙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B,E
難度:困難0.352941
統計:A(10),B(9),C(5),D(2),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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