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是為:
(A)普通地上權
(B)典權
(C)不動產役權
(D)農育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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