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依我國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符合那些條件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15 分)承上所述,若馬先生於民國 97 年 1 月出售中正區土地 1 塊,出售時公告現值為 500 萬元,須繳納 80 萬元的土地增值稅;若馬先生於 98 年 3 月又購入文山區土地 1 塊,買入時之公告現值為 450 萬元,假設所有交易皆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試問馬先生於 98 年重購該土地時是否可以申請退稅?退稅金額為多少元?(請列出計算式,否則不予計分)(10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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