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有農地一筆,面積五百平方公尺,於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出租予乙,租期十年,嗣後,甲參加 A 市主辦之市地重劃,主辦機關告以於重劃完成後,甲可領回建築用地,但須負擔若干平方公尺之「抵費地」,又「抵充地」會影響該「抵費地」之面積等語,試問:現行法對「抵費地」面積之決定係採何種主義?於本件中,「抵費地」之權屬為何?「抵充地」之依據以及定義為何?又,甲如何處理乙之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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