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業務員以登錄證借他人使用,被查獲者,其所屬公司應予處以
(A) 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
(B) 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
(C) 四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
(D) 以上皆非,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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