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FATF 40 項建議要求成員國:
(A) 不允許不記名股票的發行以及發行不記名股票的法人的存在。4
(B) 收集關於可疑交易報告、追訴和定罪、財產凍結、扣押和沒收以及司法互助的統計資料,但並不需要國際合作請求之資料。
(C) 針對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仲介機構,考慮在其不設最低固定金額的情況下報告現金交易的體系是否可行。
(D) 不批准設立空殼銀行或允許其繼續運作。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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