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乙為夫妻,甲於結婚一年後篤信宗教,每個月皆離家十天以上,前往山中道場靈修並擔任道場清潔炊事志工,甲、乙二人於數年間每次於甲結束靈修返家時皆發生爭吵,於某次激烈爭吵後,乙趁甲離家前往山中道場時,將家中門鎖更換,並且於甲返家時拒不開門,甲遂憤而長居道場,不再返家。乙訴請法院離婚,甲則主張乙拒絕其返家,並且乙有酗酒及賭博之惡習,亦應對婚姻難以維繫負責,以資抗辯。試問乙是否得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甲的抗辯是否有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1941
統計:A(440),B(24),C(133),D(8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訟代理人、祭祀公業之當事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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