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設有某市政府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性別工作平等會」,但該會之組織不符合同法第 5 條第 2 項:「女性委員之人數須達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規定。問:該會所作之決議之效力為何?
(A)得廢止
(B)無效
(C)得撤銷
(D)得補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0066
統計:A(38),B(992),C(896),D(207),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