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896 年,大日本帝國國會公布第六十三號法律,賦予何人律令制定權,即在其管轄區域內得以發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集行政、立法、司法和軍事大權於一身?
(A)警察
(B)甲長
(C)保正
(D)總督。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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