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出席股東不足前條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多少比率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其發有無記名股票者,並應將假決議公告之?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09524
統計:A(10),B(13),C(7),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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