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下列何者非得再審事由?
(A)判決有誤寫、誤算之顯然錯誤者
(B)判決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
(C)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D)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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