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 之◊以贈與爲登記原因,聲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依土地法規定,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多 久期間內爲之?
(A)—個月
(B) 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2695
統計:A(327),B(8),C(66),D(6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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