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 法官依法得兼任下列何種職務或業務?
(A)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
(B)國公營事業公股董監事
(C)行政機關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
(D)律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9394
統計:A(41),B(9),C(58),D(3),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