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依消防法規定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後,應於多久時間內完成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
(A)火災發生後 30 日內完成,必要時得延長至 60 日。
(B)火災發生後 10 內完成,並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長。
(C)火災發生後 15 日內完成,並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長。
(D)火災發生後 15 日內完成,必要時得延長至 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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