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每家保險業每年承作外幣放款總額
(A)以五百萬美元為限,未用罄之額度得遞延至其後年度辦理
(B)以五千萬美元為限,未用罄之額度得遞延至其後年度辦理
(C)以五千萬美元為限,未用罄之額度不得遞延至其後年度辦理
(D)以五百萬美元為限,未用罄之額度不得遞延至其後年度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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