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民法第 6 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 7 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此兩個條文的關係為:
(A)原則法與例外法的關係
(B)母法與子法的關係
(C)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關係
(D)任意法與強行法的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3235
統計:A(4400),B(511),C(195),D(11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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