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依現行公司法,已持有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繼續持有股份若干期間以上,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一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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