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我國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有「限制住居」的規定與關稅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或受處分人欠繳應繳關稅或罰鍰達一定金額者,得由司法機關或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其出境;其為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者,得限制其負責人或代表人出境。」試問兩者限制出境之法律性質為何?該義務人應如何救濟?試敘述之。(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