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被徵收土地,需用土地人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照原價收回其土地,其申請期限,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為:
(A)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日起五年內
(B)徵收公告之日起五年內
(C)徵收公告之日起十五年內
(D)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7879
統計:A(4),B(2),C(0),D(2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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