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7 國外投資總額之計算範圍,除法令所載國外投資項目外,仍應計入:A、國外有價證券因跨月交割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 B、衍生性金融資產與負債淨額 C、因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所衍生之應收利息D、國外有價證劵所產生之匯兑利益或損失
(A)BD
(B)AC
(C)AB
(D)ABC。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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