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19歲的小張為了抵抗持刀闖入家裡的竊賊,在慌亂中隨手拿起球棒將該名歹徒打傷,小張不成立傷害罪的主要理由是什麼?
(A)不符犯罪構成要件
(B)具有阻卻違法事由
(C)不具有故意或過失
(D)當時並無責任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6877
統計:A(75),B(2256),C(65),D(1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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