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不是準備程序得進行之事項?
(A)為判斷證據能力之有無而傳喚證人接受詰問
(B)訊問被告確認被告是否為認罪之答辯
(C)聲請法院委託鑑定
(D)傳喚證人釐清本案事實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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