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依大法官釋字第 785 號解釋,按《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就影響其權益之不當公權力措施,於提出申訴、再申訴後,如仍有不服得如何救濟?
(A)已屬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任何救濟
(B)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審
(C)得向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起再審
(D)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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