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金管會於94年11月22日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增列「經中央銀行許可辨理以各該保險業所簽發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開放
(A)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業務
(B)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得約定以新台幣給付年金
(C)新台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業務
(D)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放款業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9677
統計:A(246),B(298),C(97),D(113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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