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06甲向乙借款五百萬元,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給乙作為擔保,並已有利息二十萬元未支付,若乙將該債權讓與給丙,則:
(A)該債權讓與非通知債務人甲,對甲不生效力
(B)抵押權不隨同移轉於丙
(C)該債權讓與非經甲之同意,對甲不生效力
(D)該債權讓與對未支付之利息不生效力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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