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甲、乙、丙 3 人於出資時,相互間另以契約約定,3 人同意成立 A 股份有限公司,並倚重甲之經營長才,3 人將永遠選任甲擔任 A 公司董事;隨後 A 公司董事選任時,甲果然順利獲選為董事。請問依據我國公司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丙 3 人間之契約無效,甲之選任無效
(B)甲、乙、丙 3 人間之契約無效,甲之選任得依法撤銷
(C)甲、乙、丙 3 人間之契約無效,甲之選任有效
(D)甲、乙、丙 3 人間之契約有效,甲之選任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1538
統計:A(3),B(0),C(37),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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