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黃太太(居住者)106 年度接受兩筆贈與。第一筆為其母贈送之土地,市價 1,000 萬元(公告現值 500 萬元)。第二筆為商北公司贈與之現金 1,500 萬元。黃太太應如何納稅?
(A)繳納綜合所得稅,應稅所得為 1,500 萬元
(B)繳納綜合所得稅,應稅所得為 2,000 萬元
(C)繳納贈與稅,贈與總額為 2,500 萬元
(D)兩筆贈與之納稅義務人均非黃太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2),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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