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 公開發行公司與他公司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其融通期間規定如何?
(A)以 1 年或 1 營業週期為限
(B)以 1 年或 1 營業週期為限,但得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予以延長
(C)期間不受限
(D)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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