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 機關辦理採購之承辦人員與廠商為堂兄弟關係,如承辦人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予以迴避,該廠商亦為得標廠商時,機關應取消其得標資格。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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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首長與「誠實建築師事務所」張姓司機為舅甥關係,張員雖非該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機關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禁止該事務所參與該機關之採購。(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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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購人員利用職務關係對廠商要求餽贈價值新台幣200元之紀念品仍在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可允許之範圍內。(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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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購人員受記過處分者,與操守無關,係偶發情形,且可改善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免喪失採購專業人員資格。(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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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機關採購主管於91年2月底離職後,擔任B公司之負責人,B公司於94年3月參加該機關辦理之採購,並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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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電子領標之標案,未上傳招標文件,亦可完成招標公告傳輸。(A)O(B)X
- 於練習區(http://webtest.pcc.gov.tw/)新增公告,點選「上傳至正式區」,公告會刊登於正式區(http://web.pcc.gov.tw/)。(A)O(B)X
- 於練習區(http://webtest.pcc.gov.tw/)新增公告,點選「上傳至正式區」,公告仍在練習區,並不會刊登於正式區(http://web.pcc.gov.tw/)。(A)O(B
- 採購案之案號及名稱經招標公告後,如有誤繕,可藉由招標更正公告修正。(A)O(B)X
- 採購案之案號及名稱一經招標公告則無法修改。(A)O(B)X
- 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應公開於採購網站並刊登採購公報。(A)O(B)X
- 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應公開於採購網站,必要時得刊登採購公報。(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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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辦理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不得為零。(A)O(B)X
- 機關辦理招標公告,採購金額一定會大於預算金額。(A)O(B)X
- 機關利用領標家數查詢,經由電子領標憑據序號,可以查詢領標廠商基本資料。(A)O(B)X
- 機關利用領標家數查詢,經由電子領標憑據序號,可以查詢廠商電子領標之情形。(A)O(B)X
- 新增非複數決標之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第2次及以後招標公告時,機關無需先傳輸前一次之無法決標公告,即可新增第2次及以後招標公告。(A)O(B)X
- 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除電子化資料外,應另備正式書面文件。(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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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辦理第1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A)O(B)X
- 機關與廠商於電子採購網電子招標及投標,得免採用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文件。(A)O(B)X
- 機關與廠商於電子採購網電子招標及投標,應採用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文件。(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