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者,其申報地價如何定之?
(A)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
(B)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C)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D)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其申報地價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6),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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