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合意停止後,於何期間內未續行訴訟,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A) 4 個月
(B) 6 個月
(C) 10 個月
(D) 3 個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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