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二條,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公共 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 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 關資料。第三人之遴選、聯繫運用、訓練考核、資料評鑑及其他 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何者定之?
(A)警察局
(B)警政署
(C)內政部
(D)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6184
統計:A(20),B(48),C(428),D(6),E(0) #
個人:尚未作答 書單:遴選第三人、使用警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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