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2.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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