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刊登廣告如下:「凡研發可根除乳癌病灶之口服藥劑,即發給新臺幣 1000 萬元。本懸賞活動期間自刊登廣告之日起算,為期 5 年」。其後,甲於第 4 年再登報,略以無人完成懸賞廣告行為為由,撤回上開懸賞廣告。甲撤回該懸賞廣告前,乙不知有懸賞廣告,但已著手研發根除乳癌病灶之口服藥劑多年,而投資 2000 萬元;丙則因知悉甲之懸賞廣告而投入研發資金 7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請求甲賠償因撤回懸賞廣告所生之損害 2000 萬元
(B)乙得請求甲賠償因撤回懸賞廣告所生之損害 1000 萬元
(C)丙得請求甲賠償因撤回懸賞廣告所生之損害 700 萬元
(D)甲於第 4 年撤回懸賞廣告,不論原因如何,均為有理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8147
統計:A(4),B(30),C(206),D(3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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